为了更好的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踏实工作,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成工院〔2024〕86 号)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按照《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成工院〔2024〕86 号)、《计算机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计算细则》规定执行。
二、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包含联办学校的本专科学生。
三、奖项设置
学业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
1.甲等奖学金
评审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可参评学生总数的3%,奖励每生每年1500元。
2.乙等奖学金
评审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可参评学生总数的5%,奖励每生每年900元。
3.丙等奖学金
评审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可参评学生总数的7%,奖励每生每年600元。
全院设置甲等39人,乙等65人,丙等91人,根据评选细则计算班级达标人数以后进行分配。
四、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诚实守信,上一学年内每学期操行分满85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上一学年内每学期公益分超过300分(公益分每学期上限1000);
5、凡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1)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2)考试、考查课成绩有不及格者;
五、评定程序
(一)评定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长由学习委员担任,评审小组副组长由非班委担任,评审小组组员由班委和非班委组成;35人以下班级组员设3人,35人以上班级组员设5人。
2、根据相关细则,评审小组需要完成操行分的统计及奖学金的计算,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评奖公示成绩需班级同学本人确认签字,评定的纸质档案材料需评定小组成员确认签字,最后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4、在奖学金具体名额出来之前班上同学都可以作为评审小组参与评审。
(二)评定时间
请各班学习委员在9月26日之前计算好,并请以2306051奖学金评定总表的格式发至学习部刘涵邮箱2791601831@qq.com(21、22级)和学习部李政达邮箱1915769241@qq.com(23级),涉及所有纸质材料有带班辅导员在9月30日之前签字完成以后提交给学院田老师。
(三)学业奖学金计算方法:
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按以下标准进行计算:
大二本科:课程成绩*70%+体育*10%+操行分*11%+公益成绩
大三本科:课程成绩*80%+操行分*11%+公益成绩
大四本科:课程成绩*89%+操行分*11%(公益分不计算在上一学年内每学期必须超过300分)
最终奖学金成绩=(上学期成绩+下学期成绩)
其中:
(1)学期课程成绩包含
1.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成绩;
2.集中时间教学环节成绩;
3.学科基础必修课、通识必修课成绩;
4.不计算上一学年内每学期重修科目成绩、不计算上一学年内每学期挂科科目补考成绩、不计算上一学年内每学期通识公共选修课;
学年学习成绩=Σ(考核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学年总学分
注:全班有相同课程的班级可参评奖学金,无相同课程的班级既无法参评奖学金。
(2)公益成绩算法:
1.公益分小于等于300计算方法:公益成绩=公益分*0.2*0.09
2.公益分成绩大于300计算方法:公益分成绩=(60+(公益分-300)*40/700)*0.09(超过1000分按照1000分计算)
操行分:
操行分的计算按照学习部提供的操行分细则进行计算,操行分纸质档需要由评定小组成员和辅导员签字确认。
六、审核及公示
1、名单初步确定后,召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会,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议,提出拟推荐评选奖学金的人员。
2、推荐评选结果向学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情况和学生申报的材料报学生处。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