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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学院2024级计算机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04月10日 14:57 计算机工程学院 点击:[]

为适应国家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需要,深化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计算机工程学院2024级计算机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尊重学生志愿基础上,依据学生专业分流前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专业分流。

3.综合考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生专业分流具体规则,并组织实施。

组长:李琦 景小平

成员:杨雅志 肖粲俊 任昭绪 陈松 易小芹 钟英 朱睿 杨黎

秘书:蒋露

成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负责专业分流整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组长:李志

成员:张启军 向洪莹 梁静

三、分流时间和专业分流计划

1.分流时间

第三学期,按学校要求统筹安排。

2.各专业分流计划

分流对象为2024级计算机类学生313人,具体分流计划见表1

1 专业分流计划表

本科专业名称

计划分流上限人数

占所属类比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0

51.1%

软件工程

153

48.9%

说明: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表中所示的计划分流上限人数。

四、专业分流流程

1.学院根据计算机大类包含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人才需求等情况,拟订各专业分流计划名额。

2.在正式实施专业分流之前,学院将本实施方案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3.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公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学生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个人兴趣与课程修读情况填报1个专业志愿,志愿范围为计算机大类的两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4.学院在志愿填报截止日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取工作。申报人数如小于或等于相应专业的计划分流上限人数,原则上予以全部接收;申报人数如大于相应专业的计划分流上限人数,原则上按照第一个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录取(在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照课程平均分排序,若课程平均分仍相同,则按照各门数学课平均分排序),未被录取的同学调配到另一个专业;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由学院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

5.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进行申述,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将分流结果报送教务处。

6.学院办公室、学生办公室做好分流后的相关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学院各个专业教研室按照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五、其他

1.在分流前因学籍异动等原因降到2024级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按降级前原专业培养。

2.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再变更。

3.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4.本实施方案由计算机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5.如有疑议请联系蒋老师:028-87992351

计算机工程学院(盖章)

20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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